时间:2014/7/15 访问:476
“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2014)发布会”昨日(7月10日讯)在京召开,这是迪博公司第四次发布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该指数显示,我国上市公司内控水平普遍处于基本合格状态,内控评级为A以上的公司数量仍然偏少,整体内控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证监会上市部、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提出,我国上市公司内控建设逐年趋好,但无论在市场环境还是上市公司内控实施过程中,都存在一些不应忽略的问题。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继续加强上市公司内控管理监管,进一步提升内控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整体内控水平仍待提高 迪博公司将上市公司内控水平划分为四级八档,分别为AAA、AA、A、BBB、BB、B、C和D级。其中,A级以上为内控优秀,BBB级和BB级为内控良好,B级为内控合格,C级为内控不合格,D级为内控无效。 内控指数(2014)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A股上市公司共2463家,其中评级为AA的公司共11家,占比0.45%;评级为A的公司36家,占比1.46%;评级为BBB的公司103家,占比4.18%;评级为BB的公司548家,占比22.25%;评级为B的公司1295家,占比52.58%;评级为C的公司412家,占比16.73%;评级为D的公司58家,占比2.35%。 综合而言,指数显示,我国上市公司中内控评级为A以上的公司数量偏少,上市公司内控水平普遍处于基本合格的状态,整体的内控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内控存在三方面问题 迪博公司董事长胡为民在发布会上表示,总体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控建设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内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严谨性有待加强,内控缺陷信息含量不足、可用性差,内控审计费用和咨询机构信息披露较少,内控审计意见与内控评价结论、财务报表意见不一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是内控缺陷整改情况须进一步完善。2014年上市公司披露了具体内容的缺陷中,34.34%的缺陷未开始整改,且无整改计划;在已整改缺陷中,4.11%未完成整改,39.48%的缺陷未披露具体整改情况。 三是中小板、创业板内控规范建设有待加强。中小板、创业板相比主板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建设比较薄弱。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发生违规事件的比率高达6.75%,比主板上市公司高出近1倍。 对此,迪博公司建议,应当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性研究和执行力度、加强内部控制法制建设、完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和整改监管、加强内部控制咨询信息和审计费用信息的披露、逐步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措施,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水平。 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内控管理监管 证监会上市部、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在会提出,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内控管理水平总体趋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应忽视的问题,未来将继续加强上市公司内控管理的监管,提升内控信息披露有效性。 证监会上市部有关负责人评价,我国上市公司内控建设总体已初见成效,但也存在主动性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内控实施与企业实际结合不紧密、实施成果未得到有效落实、实施成本给企业造成一定负担、评价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不同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不一等问题。 他表示,今后证监会还将继续加强内控管理监管,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应全员参与,重在落实,加强执行力;所实施的内控体系应与现行管理制度相融合,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进行深化拓展,防止“两张皮”;同时,应做好内控实施成本和效益平衡,强化内控信息披露。 证监会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提出,影响上市公司内控水平的因素众多,包括资本市场构建有利于内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外部环境还不完善;部分市场人士对内控的理解有偏差,导致公司在披露内控缺陷时存在顾虑;中介机构帮助上市公司进行内控建设的专业性水平不够;上市公司更多将内控认知为适应外部监管要求的被动而为等。 对此,她表示,推进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应进一步规范内控信息披露标准,注重披露质量。同时,在企业规范运作体系实施的基础上,通过会计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审计,促进上市公司内控建设水平提升。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以侧重信息披露为核心,增强内控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同时,从中介机构,内控审计角度加强内控规程建设,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真正履行责任。 附:证监会将加强上市公司内控信披有效性监管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质量是衡量企业信披是否合规合法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截至目前(7月10日讯),《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已经实施半年有余,整体上看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已经初见成效,但仍存在着披露不充分、随意性大等问题。证监会相关部门人士指出,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内控管理监管,除了从格式上要求企业遵循相关披露外,还将强调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从中介机构、内控审计角度加强规程建设,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真正履行责任,把该披露的体现在审计报告当中。 根据“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评级,迪博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划分为四级八档,分别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级和D级。但从去年年报的统计情况来看,无上市公司内控评级为AAA级,A级以上的企业共有47家,仅占所有上市公司数的1.91%,内控评级为C和D的公司数为470家,占比为19.08%。 “总体来说,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已经初见成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通过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仍发现了上市公司在内控建设上的一些问题,比如企业主动性不足,有些公司认为内控是监管部门要求的,对内控的重视程度不够,同时,专业人才缺乏,企业普遍缺乏熟练掌握内控的专业人才,更多地依靠一些内控机构,而且内控实施与企业接连不紧密,导致企业内控设计不合理,特别是一些跨行业公司,因为所设的流程差异比较大,导致单一内控实施方案,无法实施流程。 此外,内控结果无法得到真正落实,企业的自查行为使得内控缺乏监督,评价基础工作薄弱,部分公司没有建立评价基础和方案,也没有把重要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更有甚者,还有回避披露内控缺陷的现象,该负责人表示,再有就是内控实施成本给企业造成一定的负担,部分经营困难公司因认证成本加大,积极性不高。 为了改进上市公司内控评价信息披露质量,上述负责人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是要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内控建设不仅是董事会、管理层、技术骨干的工作重点,还是包括全体员工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充分重视公司责任人在内控建设上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二是上市公司内控实施体系需与现行管理制度相融合,防止两张皮;三是做好内控实施成本和效益平衡,强化内控信息披露,如何平衡好内控建设的成本效应是公司实施内控的一个关键。 证监会会计部相关人士也指出,投资者、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企业要对内控信息披露重视起来,下一步,监管过程将强化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标准,除了从格式上要求企业遵循相关披露外,还将强调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有些公司做的信息披露数量多,但真正的核心内容则相对缺失。”上述人士指出,比如说什么是重大缺陷,许多企业在这方面的披露是不够的,同时,监管方面还会从中介机构、内控审计角度加强对规程建设,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真正履行责任,把该披露的体现在审计报告当中。 此外,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到,企业应当贯彻适应性原则,关键是管控好重要业务流程,关键领域和重要的风险事项,同时也要加强内控信息披露充分有效性,今后证监会还将继续加强内控管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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