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31 访问:265
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表示,此次审计发现政府性债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原因: 一是我国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由于财税体制不够完善,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缺口,地方普遍通过举债弥补资金缺口。 二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有较强的投资冲动,盲目举债发展,加之对地方政府及领导干部考核机制缺乏债务管理约束,致使部分地方的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 三是国家从法律层面未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加之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法制意识不强,违规融资、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是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管理仍显薄弱,制度执行也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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