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6 访问:285
原文标题: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造就行业高端人才 2012年12月2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发布了《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2012年12月15日经中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强资产评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以下简称学术带头人),培养造就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分层次地培养从业人员队伍,使从业人员队伍壮大、素质过硬。《规划》把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上升到了行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制定《办法》,是中评协贯彻实施《规划》、推进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之一。 《办法》重点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定位和条件 《办法》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定位,即学术带头人是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定、在资产评估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起到学术带头作用的专家学者。 《办法》从德、才两方面对学术带头人的条件进行了规定,旨在选拔培养和规范管理一批忠诚于评估行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的学术带头人队伍。这是因为,一个优秀的学术带头人只有德才兼备,才能担负起凝聚队伍、带动相关专业领域学术发展的重任。 (二)强调了学术带头人的职责 学术带头人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因此,《办法》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职责。强调学术带头人应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自觉维护资产评估行业的形象;应积极承担中评协委托的研究项目、专业咨询等任务,参加评估行业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应积极开展资产评估前沿问题研究,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理论研究创新及成果转化;应发挥学术带头人作用,积极培养评估研究团队和年轻业务骨干,推动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强化了学术带头人的动态管理 为促进学术带头人真正发挥其带头作用,维护学术带头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办法》规定,对学术带头人的管理实行考核制,包括规定学术带头人的考核周期,建立学术带头人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等,以强化学术带头人的动态管理。 《办法》的发布与实施,对于引领资产评估行业理论研究,促进资产评估专业学术建设,培养造就行业高端人才,形成行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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