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16 访问:283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5日表示,近期,证监会拟集中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事项进行一次清理和专项检查。具体包括要求上市公司对相关方承诺未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对已经履行完毕的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并采取监管措施督促履行等。 上周证监会已向派出机构发文通知相关事项,按照相关部署,上市公司须在10月底之前对已经承诺但没有履行的事项进行披露,各地证监局于11月底完成有关检查。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结合检查结果,完善关于上市公司相关方承诺问题的监管规定,规范各方行为,稳定投资者的预期,并依法对恶意不履行承诺及虚假披露等行为进行查处。 上述负责人认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对解决上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等关系重大。无论是此前的清欠、股改,还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很多都是通过相关方承诺的方式予以解决。“但是,实践中相关方所作的各项承诺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该负责人说,“例如承诺事项受行业限制无法履行、承诺人恶意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相关事项等,使部分承诺变成一纸空文,既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利于营造资本市场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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