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债

时间:2012/5/7  访问:377

财政部4日公布修订后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新增资金使用用途,明确表示将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予以支持。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将被用于支持七个方面。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方面,专项资金将对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关费用以补助,并对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方面,对中央确定组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重点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改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

在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方面,重点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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