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12年第1号)

时间:2012/6/7  访问:750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2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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